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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妇联”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
作者:张佳珅  发布时间:2024-11-27 14:11:14 打印 字号: | |


 

为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推动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落实,加强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之际,海拉尔区法院与海拉尔区妇女联合会举行会签仪式,海拉尔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迎春、海拉尔区妇女联合会主席周薇出席仪式,双方有关领导、部门代表参加活动。

仪式上,双方共同签署了《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与海拉尔区妇女联合会关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办法(试行),并为“呼伦贝尔爱心妈妈团海拉尔分团”“ 行走的妇女之家”揭牌。

根据《合作办法》,双方将以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健康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以及反家庭暴力等方面充分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建立健全法院诉讼与妇联组织调解有效对接的工作机制。推动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落实,法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委托或者会同妇联组织或者妇联组织推荐的专业力量开展相关工作。针对海拉尔区妇女、儿童实际需求,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围绕家庭教育、婚姻、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暴力防范、性侵犯罪预防等内容,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相关政策和知识。以“家庭教育指导站、行走的妇女之家、爱心妈妈团”为依托,深入开展爱心妈妈关爱帮扶活动。

拉尔区法院将依托“海法扬帆 护航北疆”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法院家事审判专业优势和妇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能优势,以“法院+妇联”联动工作新模式,开拓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联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等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领域,夯实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障基础、加强法院和妇联协同合作,把维权关爱服务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实处,共同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责任编辑:窦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