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区优秀法院全区优秀法官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海拉尔区法院胡晓蕾同志被授予“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胡晓蕾,女,蒙古族,199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法律硕士,现任海拉尔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三级法官。2016年考入海拉尔区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研究室、立案庭、民事庭、执行局工作。2022年被呼伦贝尔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被海拉尔区关工委评为普法先进工作者,两次被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
信念坚定 勤恳敬业
参加工作以来,胡晓蕾始终秉持公正无私、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以忠诚干净担当服务司法审判执行工作,用实际行动捍卫公平正义,力争使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担任家事少审法官的4年,审结各类民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919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6.32%,无一件发回重审、改判案件。2023年初调入执行局工作后,带领普执团队办理涉及财产处置、相对疑难复杂案件,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150件,执结1025件,结案率89.13%。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胡晓蕾法官说,这份荣誉,不只属于她一人,而属于整个团队,其所在团队秉持“阳光执行、规范执行、高效执行”理念,努力做到融法理情于一体,尽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勇于担当 善于作为
2016年8月,胡晓蕾考入海拉尔区法院时,恰逢海拉尔区法院被最高院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她积极投身改革工作,其参与撰写的《我国家事诉讼程序的立法完善建议》《内蒙古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调研报告》先后在内蒙古长安网、《内蒙古审判》上发表。在立案庭、家事少年审判庭担任法官助理期间,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家事审判改革相关工作,充分学习审判业务流程,着力提高司法审判技能,其撰写的《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中现存问题的调研报告》在《呼伦贝尔审判》上发表。家事少年审判庭先后荣获“2017年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2018年11月,胡晓蕾积极申请成为员额法官。办案中兼顾公正与效率,将家事少年审判各项创新制度落细落实,重视普法宣传,扩大家事少年审判的社会功能。办理家事案件时,坚持“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优先保护”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注重矛盾化解、情感修复,创新运用家事审判各项创新制度。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法治教育与案件审判密切融合,促使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悔罪。审判工作之余,她多次前往海拉尔区各中小学、社区、广场开展以婚姻家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犯罪预防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用鲜活生动的案例,宣传相关法律和政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培育优良家风、激励青少年向上向善。
2023年年初,担任执行局副局长以来,胡晓蕾不断加强执行业务学习,深入研究破解执行难题,协助局长管理执行局各项工作,着力提升执行行为规范化水平;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用尽用活执行措施,通过失信曝光、执行悬赏、司法拘留等方式推动案件高效执结;加强执行宣传,创新宣传形式,用心用情讲好执行故事,其制作的执行相关短视频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播放量突破300万次,多名被执行人迫于舆论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微光成炬 躬身前行
堆叠的卷宗,聒噪的接待室,无休的电话铃,凌晨五点的闹钟,冰封的乡镇街道……一幅幅交织的画面,一个个匆忙的身影。从考入法院工作,到履行法官职责,胡晓蕾法官不断突破局限,尝试新角色,研究新课题,在不同的岗位、角色中历练,时刻敏感于自身的不足,并作出改进,她相信,日拱一卒,定能功不唐捐;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保持谦虚谨慎作风,她相信,履职尽责,定能不负韶华。
“我喜欢法律,喜欢做法官,想为家乡司法事业贡献绵薄力量,可能这绵薄之力不会在岁月长河中留下什么痕迹,但这微光始终指引着我,一直走向前的路,追求公正与智慧。”她用忠诚和信仰、用责任和担当,塑造了新时代青年法官的崭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