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交流 > 案例快报
【以案释法】 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向谁索赔
作者:包娜敏  发布时间:2022-06-10 14:17:59 打印 字号: | |

出租车是公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若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可以向谁索赔?

某日,刘某乘坐王某驾驶蒙A小型轿车(出租车)行驶至海拉尔区伊敏桥东侧某路口处,由北向南行驶过路口时,未让道路右方来车优先通行且望不周,与由西向东行驶的张某饮酒后驾驶的蒙B小型轿车相撞,致使刘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交警队认定王某和张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刘某无责任。刘某与王某、张某就因此次事故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种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后,向海拉尔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本案原告刘某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有权向赔偿义务人主张权利。法院对交警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采信,判决被告王某、张某按过错程度赔偿原告刘某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

乘坐出租车出行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乘客的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此时,乘客主张的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就乘客和出租车公司而言,他们之间是有运输合同关系的,所以乘客也可以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乘客亦可以基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向不同的相对人分别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无论选择哪种赔偿方式,损害赔偿的原则为填补原则,即受害人损害实际发生多少,赔偿就赔付多少。


 
责任编辑: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