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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区人民法院致离退休干警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05-11 15:37:39 打印 字号: | |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致离退休干警的一封信

 

尊敬的离退休干警:

你们好!

开展全国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法治道路上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场刮骨疗毒、激浊扬清、铸魂扬威的主题教育。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为防止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干警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现向海拉尔区人民法院离退休干警倡议如下:

一、      海拉尔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干警在离任后三年内,其他人员在离任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二、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在职和离任法官,不得以其他律师名义接受委托,隐名代理,在幕后充当“法律顾问”;

三、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法官离任后,不得担任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四、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法官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不得利用海拉尔区人民法院的社会关系,拉拢腐蚀承办案件的法官,从中牟利;

五、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法官离任后在律所任职,不得利用其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从事向案件承办法官打探案情、协调案件等活动,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六、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法官离任后,不得利用其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通过向承办案件的法官介绍律师或者给律师介绍案源等方式从中牟利,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七、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法官被开除后不得让其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八、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法官离任后,存在其他违规担任律师、法律顾问,或以其他方式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

    请你们相信,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一定能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以工作新成绩、队伍新形象向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献礼!

                                                                      

     


 
责任编辑:沈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