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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妻冲动离婚诉至法院法官巧用冷静期促成和好
作者:王瑜  发布时间:2020-05-19 15:38:1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内蒙古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法院组织调解原、被告双方解开心结,重归于好,原告撤回起诉

原、被告自由恋爱多年,结婚一年后,因缺少沟通产生纠纷,致使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经询问,被告表示同意离婚。

本案受理后,分由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进行审理。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及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认为原、被告系婚姻危机,未构成婚姻死亡,故给予双方三十日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在了解基本案情的基础上,对症下药,从双方多年的感情、孩子的成长等角度对双方进行疏导,终使双方解开心结,重归于好,原告撤回起诉。


 
责任编辑:沈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