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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普法宣传工作的三点建议
作者:吴善昌  发布时间:2020-04-21 16:08:29 打印 字号: | |

中国作为一个法治大国,普法宣传工作一直都是政府部门、公检法单位的一项重点工作,只有民众都有了很强的法律意识和丰富的法律知识,才能减少和避免违法行为的产生。传统的普法工作在现代的信息化社会里,开展起来效果不佳,这也就要求我们各有关单位集思广益、推陈出新,提出更容易让老百姓接触并接受的宣传工作模式。海拉尔区法院对于普法宣传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坚持传统的街头普法宣传。虽然街头宣传的模式较为保守、效果一般,但这种方式所涉及的受众范围是最广的,并且能够让老百姓看到国家对法制宣传持之以恒的态度,坚定百姓们学法、用法的信心。所以一定要让街头普法定期化、常态化。

2.创新多元化的普法宣传手段。各单位应创新宣传方式,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普法宣传,例如现在最为流行的微信平台,从老人到小孩都能通过微信学习到新的法律常识、了解法院的工作动态,拉近司法部门与群众的距离。

3.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在法宣队伍中,要招聘和选任更多的法律专业人才,运用这些高素质、高学历人才的法律知识,将法律宣传工作健康、稳步地推进,提高中国法治化进程。


 
责任编辑:沈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