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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量刑规范化改革意义的几点看法
作者:吴春艳 沈志刚  发布时间:2016-11-09 10:42:49 打印 字号: | |
  量刑规范化改革是落实司法公开、实现司法公正的重大举措。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目的是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可以说规范量刑过程,是刑事审判领域的大胆尝试,是人民法院不断改革工作,提升人民满意度的一次积极尝试,是司法系统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有益探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步和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量性规范化有利于化解矛盾

长久以来,公平正义一直被视为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法律则被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一种工具。人们普遍寄希望于执法者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然而,由于各种客观因素,造成量刑失衡的案件大量存在,使人们对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了怀疑,危害了我国司法部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对如自愿认罪、主动退赃、退赔等酌定情节进行量化,明确其从轻处罚的具体幅度,在鼓励被告人认罪服法、积极退赃、退赔等的同时,进一步注重被害人权益的保护,从而从根本上促进刑事司法和谐。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实现量刑的均衡和公正,彰显法律公正,量刑规范化工作不仅能够彰显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而且有利于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法律的公正,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罪、责、刑相统一。

(二)量刑规范化改革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

量刑规范化改革促使了审判公开、量刑程序公开进而使得量刑结果更加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在提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的同时,也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过去,我国法律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于宽泛,再加上法官队伍素质差别、法外因素的影响,造成了同样的案件的量刑结果大相径庭。而量刑标准和量刑过程的公开,既实现了审判过程的阳光公开,也保证了当事人对量刑活动的参与,同时增强了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透明度,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更加理解和支持,发自内心的对判决结果信服,真正做到了胜败皆服。

(三)量刑规范化改革有助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自由裁量权可谓是一把双刃剑,因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使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得以充分发挥,同时也存在致命的缺点,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如果自由裁量权不受有效地限制就会导被滥用。量刑规范化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必要的规范和适当的限制。同时,量刑规范化改革使裁判权受到了制约,为法院的量刑活动提供了标准和限制,通过量刑标准的公开,可有效地预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可以说,量刑规范化改革进一步落实了审判公开原则,拓宽了接受外界监督的渠道,有效避免暗箱操作和人为因素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对于保障司法队伍廉洁高效,树立法院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有着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沈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