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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群众路线 做好法院宣传工作
作者:李鑫  发布时间:2014-06-11 08:41:50 打印 字号: | |
  一要创新宣传形式,增强群众法制意识

  时代在变,形势任务在变,群众需求也在变,这要求我们的法治宣传方式方法也要在继承传统的同时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更加贴近社情民意。一是开展“面对面”宣传。要选派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去农村牧区、入机关企业,走街道社区、进大中院校,上炕头、下地头,开展法制讲堂、解答群众咨询、进行公开庭审。二是注重“新与旧”结合。要充分挖掘法院丰富的案件新闻素材,利用传统媒体,即广播、电视、报纸、书刊进行法治宣传;还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即建立门户网站、开通官方微博、拍摄网络微电影,宣传法院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展示法官风采,树立司法权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递司法“好声音”。

  二要丰富宣传内容,满足群众新需求

  做老百姓需要的宣传,老百姓才会真正喜欢我们的宣传。在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越来越大、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的宣传内容要不断满足群众的需求,才会受群众欢迎,才乐于被群众接受,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一要通俗易懂。法律知识有时太抽象、太枯燥,让群众感觉相距甚远。我们要多用生动鲜活的实例,朴素自然的形式,让群众愿意听、听得进,这样才能把法律法规宣传到位,把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制度解释到位,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到位。二要贴近需求。当前,人们的文化水平越来越高,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为人们迫切要求。法制宣传工作要由坐着等待群众咨询向送法上门转变,由单纯的散发法律宣传资料向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深化,积极开展便民法律服务,着力提升宣传教育效果。

  三要用好群众语言,传递司法正能量

  群众语言就是百姓话,最鲜明特点就是通俗明了、生动形象,好懂、好记、好用。宣传工作使用群众语言,是群众观点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体现,只有说群众语言,群众才能愿意听,听得懂,照着做。使用群众语言也是我们转变工作作风的一个方面,讲什么话与怎样讲话,体现着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 用群众语言来宣传,关键是什么?关键在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用好群众语言,就是要改变宣传方向,不只围绕领导干部的活动转,不让宣传工作成为领导干部的“自留地”;用好群众语言,就不能停留在“只报喜不报忧”上,还要关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和困惑;用好群众语言,就要实事求是,少讲官话、空话、大话、套话。宣传工作做好了,人民就会大力支持司法事业的发展,为民司法才能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李鑫